我校顺利通过教育部2015年中外合作办学合格评估

发布日期:2015-12-04 来源: 点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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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日,我校接到重庆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关于通报2015年本科及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结果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152028号),在教育部组织的2015年全国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中,经过单位自评、网上公示、综合评议等三个阶段,我校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合作举办的商务英语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顺利通过合格评估。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管理,促进依法办学,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教育部于2009年开始组织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其重点和核心是对“依法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办学质量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通过评估提高办学质量、规范办学秩序,评估性质为合格评估,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论确定并报教育部核准,分为“合格”、“有条件合格”、“不合格”三种。对办学存在严重问题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限期整改、停止招生等处罚措施。根据“招生有效期截止于2016年的高校均需参加评估”的要求,我校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合作举办的商务英语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于今年接受国家评估。
20154月,接到教育部《关于开展2015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后,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李克勇校长为组长、王鲁男副校长和乐勇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国际处、财务处、审计处、发展规划处、招生办、资产处、档案室、教育技术中心、后勤集团和国际教育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川外国语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国际教育学院顾金成副院长牵头的“评估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评估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制定、任务的分解,负责评估工作的统筹协调。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也专门派员负责对接评估工作。
在学校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国际教育学院评估工作办公室同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一道,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缺经验的困难,在单位自评阶段,按照《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单位自评工作基本要求》,认真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完善。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收集、整理、新建、修订完成了评估所需的各种海量资料,专门新建了评估网站,开展了问卷调查,召开了各层次座谈会,于511日系统关闭截止日之前按时上交和上传了评估资料。
615日起统一进行为期30天的网上公示,在教育部公示系统、重庆市教委网站及我校专门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专栏”同时进行。公示期间,还同时进行了社会声誉和学生满意度调查。其后进入上级主管部门和专家的综合评议阶段。
我校与纽卡斯尔大学合作举办的商务英语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是2012年获得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我校第一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3年开始招生,采取国内两年国外两年的“2+2学习模式”,至今总人数已经达到近400人,并于今年67月成功送出了第一批50余名同学赴澳进行三年级及四年级学习。我校国际教育学院同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国际部、国际法商学院密切配合,按照教育部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的有关文件规定精神,高度重视师资配备、教学设施和教材建设。由于各项措施得力,教学质量得到保障,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中外合作办学阶段性成果显著,该项目最终顺利通过合格评估。这不仅是对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办学水平的认可,更将有利于我校进一步吸收、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加强质量保障和人才培养工作。
文: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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