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与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成功签署高端应用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24-06-13 来源: 点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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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会同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与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在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开展了高端应用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合作项目签约仪式暨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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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剑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丽霞,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党总支书记陈功、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院长郭美松,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欧玲等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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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上,与会四方共同签订了《高端应用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院校合作项目框架协议》,约定充分发挥各自法律翻译的特长及优势,积极探索涉外法治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相融合的新路径,通过共同建设法律翻译等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密切相关的职业技能训练课程等方式,共同推动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一带一路”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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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剑波院长在致辞中介绍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近年来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院校良性互动、涉外审判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他表示,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既是实现国家战略的宏观需求,也是推动西部地区对外开放新发展的重要力量。希望各方充分依托各自的资源与优势,切实推动人才培养、理论科研、审判实务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培育一批具有重庆辨识度和美誉度的专业化优秀成果,为助力国家涉外法治建设和人才培养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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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座谈会上,四方一致认为,创新院校合作模式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促进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良性互动,推进法学理论和涉外审判实践有机结合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四方将依托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两江译站”法律翻译小组这个法律翻译机制与平台,构建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理论研究与涉外司法实践合作关系,完善优秀法律翻译人才实习实训机制,共同促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推动新时代高校法学教育和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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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前,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参会人员应邀参观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数字法庭、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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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川外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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