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顺利推进,我校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4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渝教函〔2020〕180号)要求规范封停处置取消的8台车辆。
在前期校内通知准备的基础上,由学校公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资产管理处与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和一部两院于2020年6月11日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了封停车辆交接,收取车辆的钥匙、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发票、购置附加费(税)票、保险单、车船使用税凭证、无违章记录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现除已报废的1台车辆外,其余7台均已加帖封条集中封停于学校大礼堂地下停车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