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6日上午,学校纪委委员会在行政办公楼A501会议室召开。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聂志强,全体纪委委员,纪委、监察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监察处副处长蒋晓丽主持。
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陈新带领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是首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大力弘扬敢负责有作为的担当精神,从严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为做好纪检工作、推进学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随后,陈新对新学期纪检工作作了部署。
聂志强在讲话中表示,学校纪委要继续强化责任意识,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加强对经费使用、财务管理、研究生招生、职务任免、资产管理、基建维修、附属外国语学校等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要明确重点部位和风险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业务工作必须遵循的制度规范,大力降低廉政风险。
最后,聂志强对全体纪委委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他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而努力。
会议现场
图/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