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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法协杯”辩论赛圆满落幕
发布日期:2015-12-15 来源: 点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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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2
月
3
日,由国际商学院主办
、
法学协会承办的第七届“法协杯”辩论赛总决赛在宏文楼二楼国际
报告
厅隆重举行。
担任
本次活动
的
评委
有
:重庆中耀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云律师,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冯源律师
、
胡平律师
,
重庆盛世文辉律师事务所丁刘律师,
以及我校
国际
商学院教师
温小珊
、
吴维俊、唐海涛
。国际商学院
党总支副书记檀春耕、
副院长李训
、社团联合会指导老师马陈静
、
国际商学院团总支书记黄俊
以及国际经济法系的全体老师出席了本次活动
。
本次辩论赛以“
受胁迫杀人应不应该负刑事责任
”为主题,
以
近日“宜宾首富遭绑架勒索并被胁迫杀害陌生女子”一案
为背景案例展开辩论
。决赛双方就“受胁迫杀人应不应该负刑事责任”这一辩题展开
激烈
论辩(正方:愈辩愈强队,受胁迫杀人应该负刑事责任
;
反方:思辩队,受胁迫杀人不应该负刑事责任)。
继正方慷慨激昂
、
反方多国语言自我介绍后,比赛进入开篇立论环节。正方一辩从法
、
情
、
理三个方面为切入点,认为法律上受胁迫杀人已经对他人生命造成伤害
。
摆出
情理上生命高于一切,任何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伦理上受胁迫方是为了保全自己而去伤害他人已经是一种伦理上的不道德
等观点
,有理有据
地
陈述“受胁迫杀人应该负刑事责任”。反方
从法理学、
人的本能
、
心理
等角度
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指出
受胁迫方出于被胁迫而对第三方造成伤害,本非当事人所愿,所以在法理上属于特殊情况;而受胁迫方出于本能即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而去不得已伤害他人是无可奈何;认为心理上当一个人受到高度威胁时会失去意识,这是一种正常的心理现象。在攻辩环节中,双方争锋相对,步步紧逼,现场气氛迅速升温。自由辩论环节,
辩手们以精辟的观点,犀利的言辞,展现出强有力的攻势。
总结陈词环节,正反方四辩清晰的思路和巧妙的陈词
给
观众
和
评委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两队比赛后的评委和观众提问环节,大家热情高涨。李训副院长提出当年江姐不屈不挠的经典例子让我们从更深层次的角度思考这个辩题。黄俊老师和袁振华老师的提问掀起了新一轮的热议,现场气氛活跃,观众意犹未尽。吴维俊老师对本次比赛做了精彩的点评。最后,正方
愈辩愈强队
赢得本次决赛的冠军,
正方四辩国际关系学院于婷获得了
最佳辩手的荣誉。
颁奖环节结束后,国际经济法系主任衡爱民老师向关心、支持和帮助我校法学实践教育的律所表示衷心的感谢,特别称赞了组织这次活动的法学协会全体成员。随后,黄云律师,冯源律师和胡平律师上台讲话。他们对此次活动的组织和辩手们的表现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表示非常荣幸参加这样的活动,也表达了将与我校法学专业推进合作、协同发展的意愿。
本次
“法协杯”辩论赛
10月26日启动报名,历经一个多月,
全校各院系
共有56支队伍、200多名选手参赛。辩论赛
不仅锻炼
了
同学们的思维能力、拓宽视野,而且还向
大家
普及了
不少
法律知识。
本次活动得到了国际商学院领导、团总支学生会、以及国际经济法系全体
老师的大力支持,经过法协
全体师生
一个多月的辛苦筹备,
取得了圆满成功。
比赛
现场
评委
主持人
获奖选手
证书和奖牌
选手、嘉宾以及工作人员合影留念
图/文:国际商学院法学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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