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个人良好道德风尚和崇高社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2015年9月8日晚7点左右,我校校卫队员王晓梅、谭易云在安全居小苑巡逻时,在六号楼前的健身器材处发现一个黑色挎包,内有现金3000元和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物品若干。校卫队员工资不高,3000元对他们而言是一笔“巨款”,但两位队员此时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失主肯定非常着急,要尽快将包交还到失主手中。他们在原地等了1个小时仍不见失主回来,就将该挎包交到保卫处。保卫处根据包内的身份证、银行卡等线索,经多方努力,近日终于联系到失主赵女士,经核实无误后,将所有物品完璧归赵。失主赵女士接过失而复得的挎包非常意外、惊喜和感动,执意要和王晓梅、谭易云两位队员见面并给酬金表示感谢,两位队员婉言谢绝。赵女士激动的表示,她在来川外拜访朋友时不小心遗失挎包,根本没想到过物品会失而复得,两位队员拾金不昧的精神令她深受感动。最后,赵女士向两位队员深深鞠躬表示由衷的谢意。
王晓梅、谭易云两位同志是我校众多平凡的校卫队员之一,他们长期扎根校园安保工作一线,以校为家,收入微薄,默默奉献。在“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风气下,两位校卫队员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朴实的精神风貌,不仅为全体校卫队员树立了榜样,也为学校树立了诚信形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校卫队员将物品交还失主
失主清点物品
图/文: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