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函〔2021〕1号)和《四川外国语大学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川外文〔2021〕8号)文件精神,我校共23名教育类研究生通过2021年中小学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和培养过程性考核(面试),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7日—4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5381259。
附:四川外国语大学2021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人员信息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