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号)和《四川外国语大学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川外文〔2021〕8号)文件精神,教育类研究生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重点考核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育课程学业成绩、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等。经学院考核、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小组评议,共23名研究生合格,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6日—4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5381259。
附:四川外国语大学2021年教育类研究生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