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长期出/回国(境)管理,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川外发[2020]61号,现就三个月及以上教职工长期出/回国(境)手续办理提醒如下:
一、申请长期出国(境)项目,需在项目申报时提交《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长期出国(境)申请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出国(境)前参加相关行前培训、填报确切的出国境信息,完成《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出国(境)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二、攻读国(境)外大学学位,需分期多次赴出国(境)外学习的,在申报项目时提交资格审查表,在每次出国(境)前均需提交备案表。
三、出国(境)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回国(境)时间或临时请假回国(境)的,需提交《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回国(境)时间变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批。
四、回国后,需提交《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回国(境)登记表》,完成回校报到手续。
附件:
1.《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长期出国(境)申请资格审查表》
2.《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出国(境)备案表》
3.《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回国(境)时间变更申请表》
4.《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回国(境)登记表》
联系人:罗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65385875、65385244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人事处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