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返校教职工分类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6 来源: 点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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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川 外 国 语 大 学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川外防控办〔2020〕25号

 

根据《关于调整有关区县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等级的通知》(渝肺炎组发﹝2020﹞13 号)、《关于精准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沙肺炎组办发〔2020〕92 号)的相关精神,现就新返校教职工分类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新返校教职工的基本要求

(一)市外新返校教职工

1.最近从湖北省(或到过湖北省)返校教职工,一律实行集中隔离 14 天,解除集中隔离后由社区登记并关注其健康状况。

2.四川、云南、贵州等新返校教职工,持有健康证明的不再隔离,由社区登记并关注其健康状况。无健康证明的参照下一条管理。

3.其他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新返校教职工,根据其地区等级确定。其中:

(1)高风险地区(或到过高风险地区)新返校教职工:居家隔离 14 天(无固定居所的集中隔离,固定居所不包括多人集体宿舍,下同)。

(2)中低风险地区新返校教职工:有健康证明并自驾或乘坐专列方式来的不作隔离,由社区登记并关注其健康状况;其他的居家隔离 7 天。

(二)市内其他区县新返校教职工

1.万州区新返校教职工:

(1)高风险镇街新返校教职工一律集中隔离 14 天,解除集中隔离后由社区登记并关注其健康状况。

(2)中低风险镇街持有健康证明并自驾或乘坐专列方式新返校教职工不作隔离,由社区登记并关注其健康状况;其他的居家隔离 7 天。

2.其他区县新返校教职工返校不需隔离观察,需持健康证明,由社区登记并关注其健康状况。

(三)境外新返校教职工

1.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或到过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新返校教职工集中隔离 14 天(外籍教职工原则上实施居家隔离),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以市外事办发布的为准。

2.其他国家新返校教职工居家隔离 14 天。

二、对新返校教职工分类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新返校居住的教职工及家属需落实报告登记制度,必须同时向教职工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和社区报备并取得同意,返校后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管理。

(二)各二级单位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按新返校教职工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工作研判,对新返校居住职工 14 天内行动轨迹和健康状态建立动态台账,并做好居家隔离教职工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四川外国语大学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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