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留学人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6 来源: 点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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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渝教外函〔2023〕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留学人员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聚焦落实《关于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的意见》精神,助力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支撑。各单位应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意义,加大项目宣传力度,落实好留学人员的选拔、派出、管理和回国发挥作用等各项工作,推动国家公派留学在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项目实施对象及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且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具体条件、项目类别、留学期限及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请登录国家留学网,在“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查阅。

三、资助内容及方式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访学费用约为16万元/人/年。

四、报名方式

申请人于2023年5月1日起,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纸质材料应以最终在系统内提交的版本为准,确保纸质材料右下角编号与系统校验码一致。

五、选拔办法

采取推选单位、市教委、国家三级选拔体系,即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申报,由市教委负责受理申请、组织审核,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名单。

六、申请注意事项

(一)外语合格条件认定

为配合“因疫情原因放弃资格不受再次申报限制”的政策要求,对2023年西部项目申请人员将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具体见附件1。

(二)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查阅“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45)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如: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及瑞士卡罗林斯卡医学院不接受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申请,只接受合作奖学金人员赴该校学习、进修。

(三)留学日期

2023年西部项目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为2024年12月31日,故邀请函以及在系统内填写留学日期应介于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间。

(四)留学受理机构

申报人员应选择“重庆市教委”为受理机构。

(五)邀请函

申请人应提交拟留学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扫描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扫描件,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由拟留学院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国外导师签字,原则上应为无条件邀请函,应包含留学人员基本信息、留学身份、留学时间、工作语言等核心要素。

(六)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外方合作者简历须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七、工作要求

)积极申报地方创新子项目

2023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加大“项目制”实施力度,逐年减少所在单位和个人合作渠道选派名额。重庆市将继续推荐一批能够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纳入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44)要求,积极申报。

(二)做好申报意向摸底调查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对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和条件,做好选派规划,对拟申报项目的人员及学科领域进行摸底汇总。

)认真做好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

各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着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确保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各方面符合要求,并出具推荐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作淘汰处理。

(四)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

各单位应合理安排录取人员的工作或学业,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组织行前集训及谈话,对录取人员在教学、科研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明确任务,加强安全、思想、身心健康、保密和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派出后加强指导、联系和检查,确保安全留学、成功留学。另外,被录取人员原则上不得延期、不得更改留学国别及留学单位,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重庆市教委将根据各单位派出情况作为今后各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名额分配的依据。

(五)加强回国考核

为切实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发挥作用,增强项目留学效益,请各单位通过“三个一”的报告(向所在单位或学院、部门领导做一次汇报,为同事做一场交流分享报告、为学生做一场讲座或报告)等措施,推动留学人员发挥作用,并对留学人员回国在教学、科研、国际合作等方面完成留学任务情况,三年内发挥作用情况,包括所取得重要成果、奖励、职务晋级等进行跟踪评估。

(六)材料提交要求

对于申请由单位或个人渠道派出的人员,请各单位于5月5日(星期五)下午17点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立德楼A406)。

1.网申材料及网报上传的附件(原件、复印件各1套,按照申请材料顺序排序,并在材料左上角用回形针别好);

2.网报后生成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在推荐意见旁空白处落款。“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名”处,不盖章,不签名);

3.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应包括推荐内容及是否优先推荐,不需要表格格式,每单位所有推荐人放在一个WORD文档内);《推荐意见表》填写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邮箱为:faosisu@sisu.edu.cn。

4.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电子版);

5.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长期出国(境)申请资格审查表(一式四份)。

对于新申报地方创新子项目的单位,请单位于6月20日(星期二)下午17点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国际处邮箱。

1.《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1份(需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见附件4);

2.所依托的政策文件2份;

3.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2份;

4.项目管理办法2份;

5.《项目信息采集表》(需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见附件5)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悦颢65385875立德楼A406

附件:

1.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2.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

3.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长期出国(境)申请资格审查表

4.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

5.项目信息采集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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