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国际教育学院商务英语(中澳合作)专业2014级学生沈鹏远同学在重庆学习期间水土不服,出现内分泌失调,导致轻度抑郁。为了方便治疗和调养,该生申请转入广西民族学院会计学(中英)专业继续学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文件教学厅【201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校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沈鹏远同学的转学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5年8月6日—8月12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四川外国语大学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3-65466131(杨老师);023-65385545(陈老师)
四川外国语大学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