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对学校封闭管理有关事宜调整如下:
一、继续严格校园管理,执行校外人员、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的规定。正式开学前,外籍师生、各类学生、校内租借住人员不得提前返校。
二、继续执行返校居住教职工及家属登记进入、分类实施隔离的规定。教职工须提前三日报社区和二级单位,按同期市、区防控政策分类实施隔离。
三、从 2020 年 3 月 12 日 0 时起,执行一人一证、体温检测进出校园的规定。
校内居民凭校园卡或出入证(蓝色)等有效证件进出校园,出入证需实名登记与身份证一同使用。未领取出入证的,可至社区办理。
校外居住教职工确需返校工作的,凭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进出。
因开展校园保障性工作的合作单位人员,凭归口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进出。
因教职工家庭紧急维修需要的工作人员,凭单位复工证明和健康证明进出。
四、严格落实教职工个人报告责任和二级单位审核主体责任、租借房教职工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