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语大学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27 来源: 点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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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四川外国语大学(简称“川外”)坐落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充分发挥外语教育优势,积极发展相关学科专业,形成了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哲学、艺术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结合外语优势和特色,服务社会,为提升重庆的国际化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创造更好的经济环境、促进重庆产业国际化和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和人才支持。建校六十余年来,川外学子的足迹遍布全球各地,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重庆市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为我国的外交事业,为增进我国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作出了贡献。

(二)机构设置

学校内设机构分为党政管理、教学科研、教学辅助、后勤保障、群团组织和其他临时机构等。党政管理机构是学校中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机构。教学科研机构是直接从事与人才培养相关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科学研究、学生教育管理的机构。教学辅助机构是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机构。后勤服务机构是为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提供后勤服务保障的机构。群团组织特指工会、团委等组织机构。临时机构是为完成学校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的机构。

学校现有23个教学院(系),2个独立学院,38个本科专业,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3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教育部直属的出国人员培训部;有托福、雅思、德福、GRE、HSK、PETS、日本语能力等级考试、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NAETI)等国家级考试点,是重庆市干部外语培训基地。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4,126.91万元,支出总计54,126.9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413.62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10.25万;(2)事业收入减少3061.52万元,事业收入减少的原因在于12月份上缴财政非税收入2192.62万元尚未返还,另外,非统招培训费考务费等收入总体较上年有所减少;(3)其他收入增加4173.64万元,主要原因在于从合作办学单位取得的非经常性联合办学收入增加,主要包括从川外南方翻译学院取得联合办学收入2056.91万元,从四川德瑞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取得联合办学收入2490.57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3,29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35.54万元,占54.85%;事业收入17,439.48万元,占32.72%;其他收入6,623.76万元,占12.43%。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4,12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58.65万元,占60.71%;项目支出21,268.26万元,占39.29%。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减少828.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末下达的职业年金280.59万元未及时支出,以及由于政府采购流程较长等原因导致的央地共建专项资金结转547.54万元,这两笔资金已在2017年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23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0.25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新增“双一流”建设市级重点学科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他各专项资金拨款增减不一,总体略有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41.54万元,增长18.3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专项经费支出预算4500余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06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9.63万元,增长3.9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财政专项资金828.13万元在本年形成支出,另外本年新增了“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19.67万元,增长18.6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本年支出650万元,实际支出828.1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78.13万元;年中追加教育专项资金拨款支出3824.19万元,主要包括央地共建专项资金、“双一流”重点学科建设资金等;年中追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35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退休工资预算(调减)、职业年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6,328.72万元,占87.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2.3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本年支出650万元,实际支出828.1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78.13万元;追加教育专项资金拨款支出3824.19万元,主要包括央地共建专项资金、“双一流”重点学科建设资金等;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14.38万元,占9.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7.35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减去调减的离退休工资预算后)合计717.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7.85万元,占1.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2.72万元,占1.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34.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46.56万元,较上年增加79.48万元。主要原因是:(1)除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有所增长外,新增了职业年金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的减少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的增加相抵后净支出略有增加;(3)一部分奖助学金支出作为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列支在项目支出。综合以上情况,全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体维持平衡略有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087.53万元,较上年减少1,970.6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财政拨款总量较上年基本持平的情况下,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幅度较大(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都有增长),使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得到较大幅度压缩,从而压缩了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不足部分,由其他教育事业收入或其他收入补充。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物管费、差旅费、维(护)修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经费额度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持平。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控制在预算经费以内。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控制在预算经费以内。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今年未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出国出境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今年未购置新的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各业务处室与其相关上级部门的文件交换及业务往来等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严格按照预算额度控制,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各高校之间的学术会议交流、相关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以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2辆;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2,50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9.2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是一辆后勤集团自用的中型自卸汽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8.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7.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5.1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多媒体设备、软件及数据库、工程建设及维修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对各项目设置预算绩效目标和评价要求,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努力。通过对项目组织队伍、规章制度、指标体系、宣传培训、经费使用等方面设置预算绩效目标,通过自评反映项目绩效管理整体推进情况;通过对项目本年度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金额,与项目预算资金总额的比较,反映各项目落实绩效目标申报要求的资金覆盖情况等。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385215;65385546;6538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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