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审核办法、审核通知、申报指南以及我校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经院系申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和表决,评出2017年申报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学位点代码 |
学位点名称 |
学位点级别 |
学位点类别 |
1 |
0501 |
中国语言文学 |
博士 |
学术学位 |
2 |
0401 |
教育学 |
硕士 |
学术学位 |
3 |
0503 |
新闻传播学 |
硕士 |
学术学位 |
4 |
0251 |
金 融 |
硕士 |
专业学位 |
5 |
0352 |
社会工作 |
硕士 |
专业学位 |
6 |
0451 |
教 育 |
硕士 |
专业学位 |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纪委监察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7月14日——2017年7月20日
公示电话:65385191(研究生院) 65385224(纪委监察处)
研究生院
2017年7月14日